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刘**申请执行李永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销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刘**提出撤销申请。根据《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4)临执字第743号裁定书终结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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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审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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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与淄博**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吴**与淄博**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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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执行案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