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舒*治与烟台**开发区房产管理处、烟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舒*治诉被告烟台**开发区房产管理处、烟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房屋行政登记一案,向烟台**开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烟台**开发区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需要由本院受理或者指定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报请本院决定。

本院认为

本院依照《最**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指定烟台**民法院审理本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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