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鲁**、鲁**与邓州市桑庄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鲁**、鲁**不服邓州市桑庄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已受理了原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申请,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诉讼费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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