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武汉君**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武汉市**管理中心对被执行人武汉**有限公司城市路桥隧收费行政处理强制执行审查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2日受理。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申请人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不准予执行武汉市**管理中心的稽查一理决字(2014)第12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