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武汉市**管理中心对被执行人武汉佳**限责任公司城市路桥隧收费行政处理强制执行审查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2日受理。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申请人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不准予执行武汉市**管理中心的稽查理决字(2015)第00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武汉宝**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武汉君**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何**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周**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张*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刘*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武汉市**管理中心与俞**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武汉市**理执法局与刘**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张*、肖**等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批准、行政征收一审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