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原告马*与被告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马*于2014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撤回起诉。
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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