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张*龙诉中**出版社、广州大**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张*龙于2006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张**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张**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4元,由张**负担307元(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陈*等诉肇庆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6)朝民初字第18963号
猛*(北京)**心有限公司诉中**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2006)朝民初字第22193号
王**诉杨*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2006)朝民初字第19562号
广**出版社诉北京保**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2005)朝民初字第28069号
王*等诉新**出版社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2004)朝民初字第14459号
侯**等与时代青年杂志社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