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傅*与上海**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审理经过

原告傅*与被告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2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上**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前向原告傅*支付人民币20,000元;

二、被告上**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30日前给予原告傅*在淘宝和一号店的两次优惠团购活动;

三、双方无其他争执;

四、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和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已于2012年12月4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某。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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