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叶某某与被告上海**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2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庭外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叶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计25元,免予收取。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安徽省**责任公司与上海玖**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四川维**责任公司与上海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张某某与上海某**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叶某某与上海**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上海某**有限公司、某某检测技术服务(上**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相信音乐**限公司、上海长**限公司、TC**有限公司、上海**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许*与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珠海市**有限公司与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