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凤凰出版传媒**艺出版社(以下简称江**出版社与潘**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潘**诉被告江**出版社、《天目湖民间故事》编委会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潘**于2007年11月19日以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江**出版社、《天目湖民间故事》编委会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潘**撤回对被告江**出版社、《天目湖民间故事》编委会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潘**撤回对被告江**出版社、《天目湖民间故事》编委会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潘**减半负担25元。

裁判日期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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