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徐*与马*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巴州民初字第87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马*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查被执行人外出务工,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巴州民初字第874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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