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申请执行孙**民间借贷纠纷扣划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受理的张**与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即对孙**在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资帐户逐月进行了扣划,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了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孙**在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资帐户的扣划。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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