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农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盛玉信用社与侯**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被执行人侯*借款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

本院认为

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侯*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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