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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栖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道信用社与被执行人程**等人借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程**已经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程**的妻子姜**在官道信用社账户906080600011110976286上的存款20000.00元和在官道信用社账户906080600011108514732上的存款3000.00元的冻结和在官道信用社账户906080600011110858535上的存款5000.00元的冻结。和在官道信用社账户906080600010101277819上的存款8281.76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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