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孙**申请执行马*欠款纠纷一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存款、房产、车辆、投资等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申请执行人孙**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马*(2014)邹**第610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周**与马**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济宁富民合作社与孔**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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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与张*强.孟*玉.孔**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张**与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郑**与邹城市**村民委员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