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满业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伟诉被告满业儒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李*伟于2014年8月11日向本院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25元,减半收取162.5元,由原告李**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