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7月10日作出(2015)新民初字第3035号保全裁定,依法查封了肇事车辆豫AM0790号重型自卸车一辆及戎**提供担保的豫AJG188号小型越野客车一辆。现因原告张**与被告李*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及《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豫AM0790号重型自卸车的查封。

解除戎**提供担保的豫AJG188号小型越野客车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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