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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某诉邓某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原告蒋某某诉被告邓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蒋某某于2016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自愿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蒋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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