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成都全正自控成套**公司与联邦制**限公司、李*、张**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成都全正自控成套**公司诉被告联邦制药(成**限公司、李*、张**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成都全正自控成套**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自行处置民事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成都全正自控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成都**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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