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欧**、刘**与被告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欧**、刘**自愿申请撤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欧**、刘**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欧**、刘**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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