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天津**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天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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