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4年6月9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4345元,减半收取217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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