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宁兴**责任公司与江苏九鼎**有限公司、江苏九鼎**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12月7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受理费11026元,减半收取5513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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