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021-08-2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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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成立的条件必须是,只有在共有人转让其财产时,按份共有人才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力,则在没有发生“转让”时,不存在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主体为按份共有人与共有人之外的第三人之间

1、共有份额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

2、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

(二)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

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不能得到支持。

(三)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

1、行使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通知,告知同等条件内容

载明行使期间+期间15日以上:以载明期间为准;

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载明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按15日计算。

(2)未通知

其他按份共有人可获知的: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

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6个月。

二、 按份共有的共有物该如何进行分割

按份共有因共有物的灭失、共有物归于一人所有、共有人间的协议等原因而消灭。在按份共有消灭的大多数情况下,都要进行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不动产或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给其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进行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对实物造成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三、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条件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成立的条件必须是同等的前提下,以及有期限上的限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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