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谁留

2021-11-15 1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有很多在建的房地产会积极销售,很多人就疑惑没建好怎么保障自己,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有规定可以办理预告登记来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么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谁留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谁留

一、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谁留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由申请人自己保留。

二、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在什么地方办理

依据城市房屋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证明的,需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三、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办理的流程

(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谁留”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城市房屋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证明的,需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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