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之间房产抵押的处理是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找法网提醒您,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重复抵押的除外);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房价被抵押期间的话,一般来说可以申请诉讼保全,这个抵押贷款是对方的一个经济流出情况,也是属于对方的一个不动产,如果对方还钱的话,肯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这样也是为了保障案件的正常进行,一般来说在申请了财产保全之后的一个月之内,需要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