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界定是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找法网提醒,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重大误解签订的、显失公平签订的、被欺诈签订的、被胁迫签订的、乘人之危签订的、限制民事行为人签订的、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债务人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其财产的。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6.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
7.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