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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的时间

2019-01-14 16: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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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案件的处理,都会有一定的期限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在办案的时候也不例外。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同一个吗?劳动者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的时间

  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的时间

  (一)受理:五个工作日之内确定是否受理。对下列三项条件均符合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立案:受理之日即立案

  (三)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四)处理: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二、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否一样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不是同一个部门的,你的问题是可以再向劳动监察大队反馈的,如果需要反馈也是可以拨打12333进行反馈的。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的区别:

  1、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工作。

  劳动局: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

  2、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

  劳动局:负责综合、计划工作;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劳动就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等。

  3、劳动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做重要服务。

  劳动局: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服务工作;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流动就业统计工作;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三、劳动者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方式

  1、直接来访,投诉举报的人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2、书面来信:请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以免误投或丢失。包括:收件人地址、单位、邮政编码等;

  3、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全省统一电话12333;

  4、来电或传真举报投诉。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布的举报电话,不知道举报电话的,可通过当地12333或114查询。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保障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一般是要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当然特殊的情况或者复杂的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三十个工作日。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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