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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过户时需要交哪些费用

2018-05-11 17: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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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虽然如此,一些过户应当缴纳的费用需要缴纳。那么,当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那些费用?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的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经济适用住房过户时需要哪些税费?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经济适用房过户的费用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价格比较低廉,因此还是受到很多人的热爱和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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