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咨询

您好,我于2016年6月2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截至昨天(2月15日),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公司接受了面试,要求明天上班,理由是我们在工作中没有取得明显的成绩(2月16日)。我不必上班。我说不到一年的工作会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昨天办理了手续,但没有签署任何赔偿协议。联系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吗?非常感谢。

2022-04-08 10: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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