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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2018-11-28 11: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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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在对于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大家是并不了解的,那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二、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二)土地开发支出。

  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三)支农支出。

  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城市建设支出。

  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其他支出。

  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三、土地出让金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机构以及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应当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地方国库。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不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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