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咨询

我于去年11月进入公司,并根据公司规定签署了为期三年的不平等条约。现在我有东西在家,提前一个月离开。公司赔偿1万元违约金是否合理

2022-08-24 10:49: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签定三年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违约金,但如果涉及公司培训等项目的,在离职时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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