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签了房屋抵押协议没有登记,只要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就是有效的。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等。
签了房屋抵押协议在没登记的情况下,只要符合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那就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是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所以未经登记,抵押权不生效。《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假冒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违法,找法网提醒您,通过假冒他人身份证明等的方式进行房屋抵押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按诈骗罪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