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我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因受到工伤二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相关权益,该怎样运用工伤保险待遇,便成为了很多工作者关注的话题。那么,工伤医疗待遇谁发?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鉴定工伤期间,只要和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和生育险由公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由自己和公司按规定承担。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并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支付周期是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因工伤导致的停工留薪一般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即使有特殊情况允许延长,也最多只能再延长12个月。并且,在进行了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1、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工伤职工或者单位对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不服的;
(3)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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