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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2021-04-1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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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必须先去申请劳动仲裁,而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我们务必要在时效期间内去申请,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意义

  对劳动争议案件规定仲裁时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第一,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时效制度的作用就在于使事实状态与法律状态相一致,从而结束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的不稳定状态,使之在法律上重新固定下来,从而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第二,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因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请求权,因此仲裁时效就起到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第三,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制度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尽快地介入劳动争议,这样因争议发生的时间较短,易于调查取证,便于正确处理,防止因年代久远、证据不全或难以辨认而导致错误裁决。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的时效期间。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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