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在2014年更改了公司名称,正好在2014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变更后没有以现在的公司名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为公司和劳动者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果向公司要求赔偿的话有获胜的可能性吗?什么东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01:2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前提首先要明确,没有书面合同,并不代表双方没有建立工程发承包法律关系;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相关的法律关系,就可以提起诉讼。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及其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 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 只是公司名称变更,是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不需要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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