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退休五年了,原公司的合同该怎么办?

2021-04-10 18:5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 ,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详情可电询为您进一步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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