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30天申请离职,公司以我的工作没有全部交接为由拒绝给我发工资!

2021-04-16 10:20: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需要在提出申请30天后才能离职
  • 您好,如果由于您的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但公司还是需要支付您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