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中有一种说法是签订三年合同,约定三年属于培训期或学习期,入职后会进行会计实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员工服务期离职,要交1万培训费吗?我需要付钱吗?我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入职前是会计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4-19 16:5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职工解约,职工一般是需要承担培训费用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员工培训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前往法院起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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