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5年6月来到公司,并签署了劳动合同。单位人事部门口头表示,工作一年后,我将缴纳五项保险和一笔基金。没有年假,我每周工作48小时。然而,在实际的劳动合同中,我每周工作40小时,但我每周工作48小时。现在我们公司已经被卖掉了,公司只对年资n1给予补偿,没有其他补偿。现在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每周8小时的加班费、年假、加班费和保险金了。

2022-04-25 15: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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