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出租房东不退还押金,已经住了两个月1800年了。如果有东西需要中途退房,房东不会说合同上有写。这种合同合法吗?这种合同合法吗?

2022-07-23 11:0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需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可以退,那么就应该退。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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