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要交物业费。我国法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如果房子已卖出交付给购房者了,则开发商不需要在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