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东,打算提前收回房子,按租赁合同,支付租客一个月违约金。但租客说合同到期前不搬,还说让走法律程序。这种情况怎么办?怎样走法律程序

房屋租赁
2022-11-16 10: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房东应该先和租客进行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的话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组织,一般的居民小区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 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承租方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房东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承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房东在法定条件下是可以提前收回房子,还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在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构成违约的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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