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面对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8 13: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效力: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时间来向对方发出通知的,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在达到一定期限或者符合一定条件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提前三十日通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会生效的。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劳动者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而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同意的,且依法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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