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公司想离职,递交了辞职申请,但未满一个月,不过我和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个时候离职我的工资应该被克扣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2 09: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如果不符合单位的辞职要求和程序,则老板不批是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更正后再提出辞职,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三十日后就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因劳动者辞职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离职被扣工资可以这样做:  
    1、先确认工作问题是否真的存在,并产生了不良后果。因为正常离职是不能扣工资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工资。  
    2、再请求公司出具工资条以及绩效考评标准并出具书面的说明关于这件事情的,自己的工资是因为哪方面被扣了,这个必须要问清楚。  
    3、自己侧面去更多了解事情真相,如果真有此事发生的话就需要评估损失金额,如果没有此事发生可以拿着相应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急辞工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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