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即可开除。
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应当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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