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呆了八个月,在我进入的那天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不买三金,上个月,请几天,我准备去上班,打电话给你不需要来,请,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1 10:2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要求支付经是补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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