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我还在外资企业时日企业工作中,2020年早已工作中是第五个年分,应当签署第三次劳动合同书,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应当签署无固定不动期合同书?2、假如外资企业2020年不准备和人们签合同,我该如何获得需有的赔偿?3、什么叫无固定不动期合同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1 16:2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该先去做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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