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疑问:1.工伤是否成立?(因为公司至今没有给她报工伤。但是病历上清楚注明:左手及左大腿有灼伤伤口......我们一直要求公司报工伤,公司不理。)2.公司全额报销了医药费,但是发薪时扣除了大约500元的缺勤工资!请问是否合理?(6月13日到6月31日,有医生开的请假单)3.6月29日,我老婆拿着医院证明去请病假,公司生产经理签字同意,但是人事经理以公司老总不在为由不予认可,并从当日起按旷工论处!我的疑问是:工伤假或病假一定要公司的法人当天签字才有效?(给人的感觉是:老板不在,生病无效!需选日子生病!)4.7月5日公司发函通知我老婆违反公司纪律,按旷工论处5天;7月13日公司发函通知我老婆已被公司解雇了!我的疑问是:工伤事故没有上报处理,公司是否有权解雇员工?这家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5.6月29日,我老婆曾到吴中区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科不予受理!请问劳动者如何维权?

2018-09-28 14:2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劳动者维权须知
    当广大的打工劳动朋友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要清楚地知道劳动报酬、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以及如果受了工伤要及时做工伤鉴定等。
    一、工资的发放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等应该知晓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特别注意,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工资至少每月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一次;用人单位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加发相当于农民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二、工伤后必须及时鉴定
    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在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
    下列6种情况一般都属于工伤鉴定的范畴,农民工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去劳动部门鉴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伤的;
    (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公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三、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懂得维权渠道
    当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示: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侵害时,要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 关于工伤事故可否双赔,《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劳动争议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侵权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如其就民事侵权已实际获得相应赔偿,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在工伤待遇总额内补足工伤待遇。  因侵权人逃逸等原因,劳动者无法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依法先行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其向侵权人主张后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可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按总额补差的办法结算;其向侵权人主张后仍不能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应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以向民事侵权人进行追偿,人民法院可视情追加劳动者为当事人。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劳动者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后,劳动者又向侵权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追加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为当事人,使其依法行使对侵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追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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