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大连工作,我现在已经工作了8.4个月,我的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是劳动合同,我现在病了,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已经病假了,已经三个月了,我还是不能上班了,单位现在给我终止合同我同意,我想问问今年终止合同,是否有额外的六个月的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4 14:2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缴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法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对方有欺诈行为,你可以任意解除合同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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